为提高同学们的安全防护意识,保障生命与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和“文明寝室”建设,生命学院学生会生活部在七、八号楼大厅开展了生命学院“争做文明寝室,拒绝违规电器”室内防火用电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主要为大家介绍哪些电器属于违规电器以及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
违规电器是指超过300瓦的大功率电器以及低于300瓦但具有电加热功能的电器设备。比如电水壶,电热毯,电磁炉,烘干机,微波炉,热得快,电饭煲,电夹板,电冰箱,洗衣机,卷发棒等。无国家3C认证或不符合国家最新安全标准要求的电器、劣质电器、三无电器,以及其他不适宜在集体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在寝室内使用违规电器可能会导致功率过载引起触电、火灾的发生,严重威胁我们的生命安全。
此次活动不仅介绍了什么是违规电器,也向大家说明在宿舍内如何做到安全用电以及防火办法。
1、不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可燃物,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2、不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不在宿舍内私接电线,要做到线路规范。使用的插座、电线等必须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电器安装符合有关规范,发现破损,要及时更换;
4、不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谨慎使用热的快、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5、不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禁止电线、电器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将电扇放在床上);
6、不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7、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能够让生命学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寝室环境。
寝室安全,你我共建,让我们一起对违规电器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