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王利娥发布时间:2021-01-28浏览次数:101

各单位: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开展了2020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19]5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课题推荐限额

各单位立项推荐采用限额申报,具体推荐限额详见表1。请各单位按照限额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表1:各单位推荐重点课题限额一览表

农学院

工程院

动科院

经管院

食品院

人文院

信息院

生命院

理学院

园艺园林院

土木水利院

马院

体育教研部

合计

推荐限额

2

2

3

3

1

2

1

2

2

1

1

1

1

22

二、课题申报流程

(一)填写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资格的课题主持人填写《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详见附件1之附件1)和《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详见附件1之附件2),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所在单位初审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要求审核课题主持人申报资格,并组织专家参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

题立项评审评分表》(详见附件2),对申报课题初审。初审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课题主持人、参加人及直系亲属不能担任课题评审专家。坚持向普通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普通一线教师。

(三)单位内部公示

课题申报材料报至学校前,各单位须在本单位内部将推荐申报课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参加人等信息,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推荐限额填写《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1之附件3)。

(四)学校评审及公示

集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的重点课题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送课题材料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三、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2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高教研究科(主楼西侧829室):

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详见附件1之附件1)一式六份,需用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详见附件1之附件2)用于网络盲评,不需要提供纸质稿,只需提供word和pdf电子版。

3.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课题公示原件和《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1之附件3)各一式一份。申报汇总表需要提供电子版。

同时,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byndjyk2006@163.com联系人:王晓双,电话:6819097。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1: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

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

(黑教科规办〔2019〕5 号)


各市(地)教育科学规划办,各大中专院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主题教育中为群众服务方面的整改问题,提升我省教育科研服务教育决策和指导教育实践的水平,进一步强化教育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与推广,服务龙江教育改革发展,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从即日起启动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可以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4.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同时提供电子稿),A4纸打印后用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要填写《专家盲审表》用于网络盲评(《专家盲审表》只需提供电子稿)。要提供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

(4)已在其他厅局级机构或省级、国家级机构或学术组织(含省高等教育学会)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6.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市(地)、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申报限额单独下达。要求至少有50%的课题是直接服务公司产品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

7.此次重点课题评审分资助与不资助两类,在拟立项重点课题中,择优资助四十项左右,资助额度以财政拨款为准。其它重点课题不予资助。

附件:

    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2020年)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2020年)

    3.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