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者:王利娥发布时间:2020-11-26浏览次数:6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增强团结,加深干部之间的相互信任、理解、支持,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特制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坚持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因故确实不能参加事先需请假。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党性的情况;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领导成员相互支持谅解,增进团结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联系实际,深入群众,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黑龙江省委九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为人民服务的情况;解放思想,振奋精神,与日俱进,完成本职及上级交给任务的情况。

四、要求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敞开心扉,汇报思想,交换意见,谈心通气;要实事求是,确保生活会质量。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应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可根据公司党委组织部的安排及学院实际情况确定主要议题。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