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26浏览:3

各培养学院:

按照上级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公司毕业研究生的毕业派遣时间预计在6月15日进行,因省级部门需提前审核派遣数据,公司必须在6月8日提交数据,所有6月8日以后再提交的就业协议,只能等到7月1日以后集中进行改派。请各学院进一步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趁学位论文答辩学生都返校之际,督促学生尽快提交如下就业证明材料:

一、协议性就业材料

提交《就业协议》原件两份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合同首页右下角用黑色碳素笔注明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人电话、单位地址和邮编信息,保证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二、升学材料

提交《调档函》原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出国材料

提交《出境签证》复印件、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复印件。

四、自主创业材料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灵活就业材料

提交《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1)。

灵活就业的种类包括: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翻译、保险代理、婚庆司仪、家政服务等自由职业。

请各学院5月30日继续提交最新的就业情况统计表和就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