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时间:2020-11-26浏览:7

一、时间安排

各学院评定分委会根据论文审查反馈结果和意见组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6月8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6月12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学位授予及评定工作,按研究生处相关要求上报答辩材料和学位论文。

二、答辩前准备工作

1.答辩前一周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学位的《答辩审批表》收齐上报到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批后方可组织答辩工作;审批通过后应在主楼、学院等场所张贴海报进行宣传,海报内容应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主席、委员、秘书)、答辩研究生姓名、答辩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导师等相关信息。

2.答辩前答辩秘书收齐《研究生学位申请评定书》,并检查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成,审核通过后方可允许学生参加答辩;

3.必须在答辩前一周将论文送给各答辩评委审阅;

4.答辩前答辩秘书收齐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其中盲审评阅书复印件加盖研究生处公章)、《研究生论文评审修改情况表》和《研究生科研记录本》,答辩时提交给答辩委员会审查;

5.答辩前复印下述材料和表格供答辩使用:①答辩程序;②学位论文评审标准及评分表(按研究生类别提供)、③答辩表决票(表决票加盖培养学院公章有效)、④答辩记录纸、⑤申请学位答辩研究生情况汇总表、⑥答辩工作提示;

6.答辩决议书写格式,严格按规范格式书写答辩决议;

7.每篇学位论文的答辩决议草稿必须在答辩会前提交给答辩委员会;

8.提供给答辩委员会的材料。

三、答辩注意事项

1.答辩委员会必须符合要求,尤其校外专家数和关于职称的要求,具体要求参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

2.答辩打分和表决结果必须一致,不能出现表决为通过,分数为不及格和答辩不通过,分数为及格以上的结果。

3.答辩委员会决议必须明确是否通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不得出现模棱两可、模糊不清的结论。

四、答辩后上报材料

1.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博士研究生提交3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2本,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1本。电子版和纸质版必须一致,附提交论文的导师和研究生承诺签名表。

2.论文摘要(硕士论文1500字以内、博士论文2000字以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用,参考模板)。

3.《学位论文评阅书》(博士5份,硕士2份,原件提交学位办存档)。

4.《研究生论文修改情况表》(1份)。

5.《研究生学位申请评定书》(1式2份)。

6.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附拟授予学位人员等名单)。

7.在职硕士申请学位须提交一张二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用于粘贴学位证书)及同版照片电子版(大于8K小于15K的*.jpg格式,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用于学位授予信息上报)。

8.学位授予信息EXCEL表(根据申请学位类型填写,电子版)。